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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张一诺
12月15日,中国银保监会德宏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,剑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及该行副行长黄亮。
罚单显示,工商银行德宏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为:
(一)房地产按揭合作项目准入严重不审慎,风险控制不到位,向个别项目发放虚假按揭贷款;
(二)线上消费贷款管理不合规,支付管理与控制不严,贷款资金被挪用。
黄亮,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副行长,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为: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“房地产按揭合作项目准入严重不审慎,风险控制不到位,向个别项目发放虚假按揭贷款”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
针对上述违法行为,中国银保监会德宏监管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,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处以罚款80万元的决定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第(二)项,对黄亮处以警告处分。
就在12月7日,工商银行一天收到5张罚单,分别指向工商银行泉州分行、泉州泉港支行、南安支行、石狮支行和泉州洛江支行。这5家银行受到处罚的原因都与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有关,罚款金额合计90万元。
11月份工商银行各地分行就收到多张罚单,包括沈阳分行、天水分行、漳州角美支行、深圳分行和阿克苏分行。罚款原因主要包括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、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、二手房购置贷款管理不到位、理财非标融资投前调查不到位、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和信贷资金被挪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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